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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兴区创建首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工作方案(2017-2018年)》的通知
来源:北京大兴信息网 日期:2017-04-14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大兴区创建首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工作方案(2017-2018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4日

  大兴区创建首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工作方案

  (2017-2018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15〕2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意见》(京政发〔2015〕2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大兴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水平,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基本公共文化权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我区"十三五"时期"五区定位"目标,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基层基础为重点,加快构建符合我区发展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统一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服务标准,提高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推动服务体系建设科学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导向,示范引领。把示范区创建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平台和抓手,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导向,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提升素养、服务社会的作用;以世界先进水平为标准,以促进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和建设一体化、高端化、国际化新区为目标,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挥文化推动发展的作用,全面提升区域文化软实力。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以政府为主导,科学规划,不断完善配套政策,搭建吸引政府、行业和社会力量等各方共同参与的阵地平台。不断完善配套政策,发挥市场作用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全社会支持基层公共文化建设的强大合力,推动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和均等化。

  坚持改革创新,融合发展。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创新公共文化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有效统筹区域内各类文化资源,促进文化事业与信息技术、教育培训、体育健身、演艺会展、旅游休闲、文化创意等产业的融合发展,推动文化产业成为新区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通过改革创新,在创建指标达标方面实现整体推进,在科学管理、产业融合、特色发展方面实现重点突破。

  (三)工作目标。

  确保在2018年底前完成创建任务,全面达到示范区创建标准。在全区建成均衡发展、供给丰富、服务高效、保障有力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全市具有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的地位和影响,居民的基本公共文化需求得到有效满足,文化素养和文明素质得到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按照"从有到优,由量到质"全面提升的方针,全面落实首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创建方案和创建标准,对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公共文化组织支持、资金人才和技术保障、公共文化服务评估、整合资源情况、首都特色指标等七个部分,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做好制度设计研究。

  建立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大兴区文化艺术专家数据库,健全政府与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专家咨询制度、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运营管理与监督的公众参与制度。健全各项公共文化保障政策,提高区、镇街、行政村(社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能力、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针对大兴新城、亦庄新城和新航城的特点,积极探索不同类型地区的服务体系建设模式。

  (二)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1.以区、镇街、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为基础,坚持均衡配置、规模适当、功能优先、经济适用的原则,统筹建设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精神文明、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基层综合文化中心,实施示范性文化中心(文化室)建设。建立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设施建有率实现100%。

  2.根据常住人口制定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规划,加快建设一批区域性文化中心和回迁社区文化中心,建立三级服务网络。加快推进大兴区综合文物博物馆、图书馆新馆的选址和建设,推进李可染画院等民营画院、博物馆等进一步免费开放。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加强对北京新机场辐射区域内村级综合文化室的升级改造。

  3.建管并重,进一步提高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效能。推广国家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1+7"多维度拓展模式的经验,整合各类文化设施,实现资源共享、联合服务,使公共文化设施整体效益得到充分发挥。

  (三)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1.建立健全公共文化建设财政保障机制。发挥区级财政的主体作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保障公共文化服务所需资金。积极争取市级财政和国家财政的文化事业发展扶持资金和相关奖励资金,支持重点地区的文化事业发展。

  2.推进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公共文化专业人才、文化志愿者、基层群众文化组织员、业余文化骨干四支队伍。将公共文化领域专业人才特别是优秀杰出人才的管理,纳入新区推进高端产业领军人才发展示范区建设体系。继续开展南海子文化奖的评选,充分发挥南海子文化奖名人作用和示范效应。加强基层群众文化组织员的选、管、育等工作。进一步落实基层群众文化组织员补贴的区、镇两级财政共同支持机制,加强对文化组织员、业余文化骨干培训的区级资金统筹,继续做好"文化驻乡"等工作,成立文化讲师团,发挥文化骨干的作用。

  3.推动文化志愿服务。结合"志愿新城"建设,建立文化志愿者信息注册系统及数据库,加强对文化志愿队伍的服务和培训,继续推进"百名文化志愿者连百村"活动。依靠首都资源,联系北京京剧院、中国评剧院、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等市属专业艺术院团、艺术院校等机构到基层教、学、帮、带,继续做好"院区手拉手,国粹进基层"和"国粹艺术启蒙行动"等项目,建立志愿服务下基层制度。

  4.成立由区政府相关领导牵头的大兴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工作办公室和专家委员会。建立大兴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议事规则和成员单位职责,明确各单位、各镇街的目标任务,统筹各级资源,促进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四)强化优质服务供给。

  1.根据北京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服务规范,确定大兴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提供与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满足群众基本文化需求的产品和服务。明确公共文化资源供给主体、方式和渠道,建立较为完善的公共文化产品服务供给体系。推动城乡之间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整合,逐步将镇(行政村)综合文化中心(室)纳入全区管理与服务体系,实现一体化配送与运营,打通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

  2.综合考虑人口、交通等因素,以一刻钟文化服务圈为半径,编制《大兴区文化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各公共文化设施全部免费开放,提供相关服务。

  3.实施重大文化惠民项目,开展农村文艺演出星火工程、数字电影放映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开展名师名家大讲堂和百场讲座进基层等活动,加强文化"四送"和"四进"活动,集中为基层群众送文化、送服务,切实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4.保障特殊群体基本文化权益。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面向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积极组织开展公益性文化辅导培训、展览展示、科技普及、体育健身等公共文化服务工作。

  5.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采用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政策措施,向社会力量购买面向基层的公共文化服务模式。制定发布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管理办法和指导性目录,建立健全方式灵活、程序规范、标准明确、结果评价、动态调整的购买机制,通过市场引入优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品质。引入竞争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等多种方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五)加强文化服务评估和监督机制。

  1.建立公共文化服务评估标准和评价机制,健全区、镇街、行政村(社区)公共文化工作绩效评估制度,重点加强对重大文化项目的监督和考核,形成政府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周边居民、新闻媒体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监督考核管理体系,增强对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的监督和指导,提升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和质量的满意程度。

  2.推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管理体制创新。以强化功能为重点,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和各界群众为公共文化事业单位建言献策,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

  三、实施步骤

  (一)基础摸排阶段(2016年5月-2017年4月)。

  对全区文化设施情况再次进行全面摸底,进一步明确底数,找出重点指标的差距,建立工作台账;出台《大兴区创建首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工作方案》,完善大兴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议事制度和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各委办局、各镇街的主要工作任务。

  (二)全面创建阶段(2017年4月-2018年8月)。

  各相关单位和各镇街对照创建标准和工作任务书,履行创建职责,完善相关制度规章,整理创建文件,实现设施网络基本完善,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各项创建任务基本完成。

  (三)评审迎检阶段(2018年9月-2018年12月)。

  全面落实示范区创建规划,接受专家组对申报材料的评审和实地察看,争取获得首批"首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的称号。

  四、工作机构及职责

  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相关单位要根据职责定位,各司其职、紧密合作,形成创建整体合力,实现创建目标。

  (一)创建工作办公室职责。

  负责制定创建方案,提出政策支撑,指导镇街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在基础设施、专项经费、智力支持、激励政策等方面予以保障,听取居民、社会组织等各方面对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完善相关标准、政策和措施。对各相关单位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宣传,总结创建经验。

  (二)专家委员会职责。

  聘请市文化局、市社科院、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等有关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负责为创建工作提供咨询和技术指导,对各镇街创建工作进行实地察看,配合完成创建过程中相关政策文件的制定,相关理论研究和经验的提炼,协助开展评估、验收工作。

  (三)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创建工作。各镇街主要领导牵头成立本区域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将创建工作纳入本地区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组织开展创建工作;按照创建标准,加快政策制定,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和保障力度,确保所需人员、资金、设施设备落实到位,保障创建实效。

  (四)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职责。

  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组织动员村民(居民)、社会组织、物业服务企业等积极参与创建,落实创建任务和标准。召开村民(居民)代表会议,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向镇街反馈;利用农村和社区宣传栏、信息屏、服务站等资源广泛宣传创建活动,提高创建活动在农村和社区中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发挥大兴区创建首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坚持工作调度制度,按季度、分阶段研究各办公室工作方案、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基层开展创建工作;坚持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制度,召开联席会,加强工作沟通协调;坚持领导小组办公室例会制度,协调工作推进和具体问题。各镇、街道要设立创建示范区办公室,健全组织架构,做好基层基础工作。

  (二)加强考核监督力度。

  将示范区创建工作纳入各级绩效考核,明确责任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引入专业机构第三方测评,开展分类调研指导,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各项创建指标和任务。完善监督、第三方测评、舆论监督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综合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多方监督作用,加大督查力度,强化创建督导,指导基层落实创建任务。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动态反馈。

  (三)加强资金投入。

  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资金为补充的多途径投入方式。加大对文化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保障基层文化设施达标全覆盖工程建设。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和经费使用效率,提高资金使用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四)加强新闻宣传。

  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设立专职信息员,每月以简报形式向市文化局、大兴区创建首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领导小组报送创建进展情况。制定创建示范区新闻宣传方案,在大兴电视台、《大兴报》、大兴信息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设立示范区创建专栏,定期展示最新创建成果,推广基层在创建示范区和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中涌现出来的新经验、新举措。引导社会力量和城乡居民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规划、建设、管理、服务和监督,形成全社会关心示范区创建、参与示范区创建和监督示范区创建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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