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党建园地 工作动态 政策文件 督查督办 应急管理 涉外管理 建议提案办理 信息公开管理 网站留言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政策文件» 区政府办文件
北京市日博bet365关于印发大兴区镇街城管执法队双重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网站 日期:2017-12-29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大兴区镇街城管执法队双重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日博bet365

  2017年12月29日

  大兴区镇街城管执法队双重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市编委《关于理顺区级城市管理体制下移执法重心有关问题的通知》(京编委〔2017〕1号)、《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大兴区城管执法人员编制的批复》(京编办行〔2017〕155号)和《北京市大兴区关于推进城管执法重心下移的实施意见》(京兴政办发〔2017〕76号)等文件要求,按照"权责一致、加强统筹、协调创新"原则,理顺权责关系,合理划分职责,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围绕市、区城市管理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执法力量下沉,不断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和综合治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调整管理体制

  各镇街城管执法队由原区城管执法局统一垂直管理调整为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

  (二)明确职责划分

  城管执法力量下沉后,区城管执法局重点履行对各镇街城管执法队的业务指导、专业培训、执法监督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重点负责本辖区城管执法队伍日常执法、人财物管理与保障工作和承担执法工作产生的相关责任。

  三、管理细则

  (一)业务指导

  1.主体责任。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本辖区城市管理工作的主体,对本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各镇街城管执法队作为区城管执法局的派出机构,机构名称、编制类型不变(名称统一为:北京市大兴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xxx执法队),以区城管执法局的名义进行执法,业务上接受区城管执法局指导和监督。

  2.业务指导。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对各镇街城管执法队进行业务指导,按照市、区两级工作部署,将主要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安排,并进行数据收集、典型经验推广等工作。各镇街城管执法队要严格遵照法规依据、执法流程、数据指标等各项工作要求,认真执行、抓好落实,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3.联合执法。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搭建联合执法平台,建立相关执法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和联合惩处治理机制,对城市管理中的难点问题和重点管控地区开展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形成管控合力。

  4.案件移送。各镇街城管执法队在执法活动中,发现不属城管执法职责,属其他行政机关管辖的案件,由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其名义向具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进行通报或移送。

  5.案件协查。各镇街城管执法队在执法过程中需协调其他部门协助调查的案件,由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解决。

  6.调度指挥。遇市、区两级重大执法行动、重大活动保障,按市、区两级工作统一部署落实执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予以配合。

  (二)专业培训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组织实施城管执法系统的业务培训工作。培训项目、内容、时间等由市、区两级城管执法局结合年度工作确定安排。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城管执法队的日常培训,并配合区城管执法局开展各项业务培训,保障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并遵守相关培训纪律规定。

  (三)执法监督考核方面

  1.考核管理。按照区政府绩效管理考评工作要求,区城管执法局针对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城管执法监督情况,制定具体考核内容和考核细则,经区政府同意后,纳入区政府对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绩效考核内容。年底,由区城管执法局依据考核细则对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评分,结果纳入区政府绩效考评成绩。同时,区城管执法局承担对本行业系统内城管执法队各项工作考核。

  2.复议诉讼。各镇街城管执法队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出庭、答复等)具体事务,由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办理。产生国家赔偿的,由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赔偿。各属地城管执法队违规执法出现的错案,不列入区城管执法局年度考核成绩。

  3.信访办理。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辖区因城管执法或投诉举报产生的各类信访事项,由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接待,以其名义答复。对市城管执法局交办的信访事项,由各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后报区城管执法局,由区城管执法局答复。

  4.案件审理。执法力量下沉后,各镇街城管执法队要分别组建本队的案件审理领导小组,执法队队长为案审领导小组组长,对本执法队行政执法案件负总责;需由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审批决定的重大特殊案件,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名义报区城管执法局审批决定,审批通过后由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落实。

  5.违法建设。各镇街城管执法队查处的职责范围内需要报请区政府查封违法建设施工现场、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的案件,各镇街城管执法队要报区城管执法局进行业务指导,申请强制执行手续由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区城管执法局向区政府递交申请,经区政府批准后,责成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查封违法建设施工现场和强制拆除工作。

  6.证据保全及罚没物品。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专门设立执法过程中暂扣、先行登记保存、罚没物品的保管场所,相关费用和具体管理工作由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城管执法队暂扣、先行登记保存、罚没物品的保管、返还、没收、销毁情况监督检查。

  7.热线受理。市政府非紧急救助热线(12345)、区城管指挥中心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相关举报由区城管指挥中心直接派发至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由其直接办理并回复。城管热线96310派发事项,由区城管局负责分拣、派发,各镇街城管执法队收到区城管执法局派发事项后,按程序办理,将办理情况按时回复区城管执法局。

  (四)组织人事管理

  1.党(团)组织管理。执法力量下沉后,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党(工)委负责领导、管理所属城管执法队党(团)支部的党建(团建)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执法队党(团)支部按照相关要求,参加属地党(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区城管执法局负责本单位党组织建设工作,对本行业系统开展的主题教育活动进行部署指导检查。各镇街城管执法队发生的执法风纪类投诉、政风行风投诉由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办理。

  2.科级干部任免。执法力量下沉后,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所属城管执法队的干部任免。执法队队长、副队长的任免应书面征求区城管执法局意见,任免后报区城管执法局备案。科级干部的任职除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外,一般应具有三年以上城管执法工作经历,并取得行政执法资格。

  3.人事劳资关系及工会会员管理。执法力量下沉后,按照"人随事走、编随人转"的原则,各镇街城管执法队使用的行政执法专项编制、机关工勤编制纳入各镇街编制总额。所属人员的人事劳资关系划转至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员的日常管理教育工作由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区城管执法局现有在各镇街城管执法队工作的社会化工作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的保安员,统一移交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劳务合同续签事宜由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所属保安员的管理教育工作。各镇街工会负责领导、管理所属城管执法队的工会会员,组织会员参加属地工会活动。

  4.公务员招录管理。各镇街城管执法队根据空编实际,在区人力社保局的指导下开展招录工作。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拟定招录职位计划一并报区人力社保局和区城管执法局,共同汇总每年各批次的录用计划情况。区人力社保局负责组织实施公务员招录工作,统一组织笔试、资格审查及面试等工作。区城管执法局与属地政府共同参与面试。招录工作结束后,由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录用审批后报区城管执法局备案。

  5.人员调动管理。各级各类机关不得无故随意借调城管执法队的公务员。区城管执法局具有城管执法队公务员的在编在岗检查权,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经查实不在城管执法岗位的,停发城管执法特岗补贴,并在城管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各镇街城管执法队调离城管执法人员,须事前报区城管执法局同意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城管系统外调入的公务员,在原单位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不予办理入职手续。调入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政审工作,调入后及时向区城管执法局申报备案。

  6.执法资格管理。各镇街城管执法队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及时参加城管系统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取得行政执法证后,方可进行执法工作。各城管执法队的公务员调离城管系统、辞职、辞退、退休的,应于离岗前,将执法证件、执法标志标识上缴至区城管执法局。执法证件丢失的,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出具相关丢失补办证明,经区城管执法局审核后,按相关规定报市城管执法局给予补办。

  (五)经费及装备管理方面

  1.经费管理。执法力量下沉后,各镇街城管执法队的各项费用按预算编制情况相应划转至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所属城管执法队公务员、工勤人员及协管员的意外伤害险投保工作。涉及到城管队员的特殊岗位奖励、重大安保活动一次奖励,由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市城管执法局要求核定后报区城管执法局,由区城管执法局汇总后上报市城管执法局审批,批复后,由区财政局直接拨付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随工资进行发放。

  2.执法装备管理。区城管执法局按照各镇街城管执法队现有装备实际情况,将固定资产调拨至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移交中应加强监督审核、交接签字、资料留存等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装备损毁。执法力量下沉后,执法装备预算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要求列入财政预算范畴。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按照城管执法系统制定的执法装备标准执行落实。区城管执法局负责指导、检查监督落实情况。

  3.制服标志标识管理。城管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应严格遵照住建部、财政部印发的《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和北京市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发放和监督,各镇街城管执法队负责使用管理,无执法资格人员严禁着有城管标志标识的城管制式服装。

  本办法由区编办、区城管执法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相关附件:
相关新闻:
日博bet365版权所有

通讯及办公地址:大兴区兴政街15号 邮编:102600

电话: 61298500 传真:69239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