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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日博bet365关于印发《大兴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北京大兴信息网 日期:2017-08-21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大兴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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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8月21日

  大兴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7年大兴区政务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和新区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北京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认真落实区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我区"三个三战略"实施情况,继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扩大公众参与,充分发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产业发展

  (一)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公开。围绕推进创业创新、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做好政策解读及其执行情况公开。推进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众创空间等创新平台建设情况公开,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促进工作情况公开。加大区级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和科研经费管理政策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措施解读力度。推进重点产业、社会发展等领域课题研究进展和实施情况公开。(区发改委、区科委分别负责落实)做好"高精尖"产业重点领域项目征集、技术突破、产业应用等信息公开。做好重点开、竣工项目信息公开,推进中关村大兴-亦庄园发展情况公开。(区经信委负责落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建设情况公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分别负责落实)

  (二)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加大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及时解读税收相关政策措施和操作办法,密切关注企业对政策调整的反映,及时回应关切。持续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管理工作。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物流成本和降低企业用电、用地等要素成本的政策措施以及执行情况。(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国土分局、区地税局分别负责落实)

  (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做好生态环境、轨道交通等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核准等结果公开。按职责做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开标信息、中标公示、合同备案、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行政处罚结果等事项公开。及时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稽察计划、专项稽察工作进展情况。推进本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实现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在平台上统一发布,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区发改委、区住建委、相关招投标项目单位分别负责落实)

  (四)推进消费升级、产品质量提升工作公开。及时发布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消费品和旅游、体育、养老、文化等服务业领域的消费情况,引导消费升级。(区商务委负责落实)做好产品质量重要执法专项行动信息公开;通过全市统一公开平台公开产品质量监管依据、标准、程序及结果、质量提升行动、质量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记录信息。(区质监局负责落实)通过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及时公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以及打击虚假广告行为行政处罚信息。(区工商分局负责落实)

  (五)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公开。制定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实施方案。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并通过政府网站集中全面公开。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整合政务服务资源,优先推动企业注册登记、项目投资、创业创新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区行政服务中心、区经济信息化委负责落实)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引导市场预期

  (一)加强预期引导公开。做好产业、就业等对市场预期有重大影响政策的发布解读工作,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有力引导预期。定期发布经济运行情况,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经济形势。及时发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指标数据,并对经济形势进行解读。回应因财政收支增减变化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人力社保局、区统计局分别负责)。

  (二)强化防范金融风险公开。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做好金融政策对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密切关注政府债务、互联网金融等方面的舆情,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及培训。加强本区交易场所、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的初审及监管,及时向社会发布风险提示。对存在经营异常情形的市场主体,由区工商分局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对社会进行公示。(区金融办、区国资委、区工商分局分别负责落实)

  (三)推动政府与社会合作公开。重点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以及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通过PPP综合信息平台,认真落实区级PPP项目识别、准备、采购、执行、移交阶段的信息录入及更新等项工作,积极督促各参与主体及时提供PPP项目信息,加大对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等内容的公开力度。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上,及时公布投诉处理结果,并督促采购人及时公布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中标成交公告、采购合同等信息。(区发改委、区财政局、采购人分别落实)

  (四)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公开。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做好预售许可延期信息公示。按季度公开房地产中介机构"双随机"检查及监管执法情况。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及完成情况,以及保障性住房分配对象、房源、程序、过程、结果及退出等信息。公开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家庭户数、任务分解、补助对象范围与标准、建设标准、工作流程等信息。加大棚户区改造进展情况公开力度。(区住建委负责落实)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城乡管理

  (一)推进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公开。推进一般性制造业疏解退出工作进展情况的信息公开。公开疏解非首都功能重点项目、"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工作进展。及时发布市场、工业大院、物流中心等疏解提升完成情况,做好"疏解提升并举"有关政策解读工作。做好医疗卫生非首都功能疏解工作信息公开。推进打击"开墙打洞"、整顿"散乱污"企业、开展"三拆两控"等工作信息公开,依法公示疏解整治工作中无证无照经营处罚信息。(区发展改革委、区经信委、区城管执法局、区商务委、区卫计委、区工商分局负责落实)

  (二)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实施环境保护例行新闻发布会制度,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持续发布本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和空气质量监测预测信息。加大空气重污染预警、区域联防联控工作进展和成效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区环保局负责落实)定期公开区内自来水厂出厂水质、污水管线建设、再生水厂建设、农村治污工程及黑臭水体治理的信息。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及时公开全区各级河长名单。(区水务局负责落实)

  (三)推进城市环境整治提升信息公开。推进城市运行管理、环境卫生整治信息公开。做好垃圾分类,新城地区城区架空线清理、"城市牛皮癣"清理、背街小巷环境整治等工作的信息公开。(区市政市容委、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分别负责落实)推进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目标任务、工作方案、具体措施、进展情况等信息。(区住建委、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分别负责落实)加强渣土运输管理、查处道路遗撒、工地扬尘、非法砂石厂等信息公开。(区住建委、区城管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分别负责落实)

  (四)推进缓解交通拥堵信息公开。重点推进公交线路优化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并深度解读交通拥堵治理相关法规政策,按要求做好交通拥堵治理阶段措施、成效的公开工作。加大治理过程中社会资源整合利用、意见建议征集反馈等方面信息的公开力度。(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分别负责落实)

  (五)推进监管和执法信息公开。围绕年内实现"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的目标,制定并统一公布全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其他平台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区编办、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分别负责落实) 及时发布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行政处罚、事故调查处理、重特大事故信息,及时发布特殊气候条件下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安全提示及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情况。落实好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区安监局负责落实)持续推进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单位名称、主要违法事实、处罚种类、处罚依据、处罚结果等。(区商务委督促落实) 推进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和联合执法检查情况公开,大力开展清理虚假旅游信息专项整治行动,公布旅行社门市部名单等。按季度发布旅游行业服务质量投诉情况。(区旅游委负责落实)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深化改革

  (一)推进简政放权各类清单公开。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做好政府部门权力清单清理规范工作,制定公布2017年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并在政府网站集中公开。继续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编制公布本区保留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推进政府核准企业投资项目目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设立后的经营许可清单等公开。(区编办、区发展改革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工商局分别负责落实)及时公开不使用政府投资的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等信息。(区经信委负责落实)做好政策性文件的清理及结果公开工作,对于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名义印发的、以及各部门出台的政策性文件,各起草单位要认真开展清理工作,并向社会公布清理出的废止或失效的政策性文件的目录清单。(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二)推进改革领域信息公开。推进物业管理改革工作信息公开,重点公开区内物业管理公司名录、物业管理改革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做好相关政策文件的解读工作。(区住建委负责落实)依托北京市网上信访信息系统,严格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各环节标准和要求,强化"程序受理"公开,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大力加强网上信访工作,努力将网上信访打造成群众信访的主渠道。(区信访办负责落实)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教育协作区改革工作等的信息公开。(区卫计委、区教委、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各成员单位分别负责落实)

  (三)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做好国有产权交易、增资扩股项目的信息披露和结果公示工作,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共享;依法依规公开区属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企业改革重组情况,企业领导人员职务变动、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情况。督促区属国有企业公开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情况。 (区国资委负责落实)

  (四)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等行政许可信息,按年度公开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结果信息。通过"北京市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实时公开社会组织年检结果信息、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及时公开慈善组织认定信息和获得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信息。(区民政局负责落实)

  (五)推进农业信息公开。释放"三农"发展新动能,推进新区健康城镇化信息公开。通过"抓落实、建机制、强督查"等方式,推进煤改清洁能源工作、美丽乡村建设、深化"三农"保险示范区建设、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等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开。(区农委、区农业局分别负责落实)

  五、以政务公开助力民生服务

  (一)推进教育信息公开。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公开,制定并公布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公开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指导幼儿园和中小学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区教委负责)

  (二)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公开。推行卫生计生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集中发布医药分开、药品阳光采购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综合政策信息。做好社会办医相关政策宣传,推动社会办医健康有序发展。及时公开解读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政策。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建立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改善群众就医感受。(区发改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卫计委分别负责落实)

  (三)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加大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信息,及时回应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客观准确发布热点问题处理措施和进展情况等。(区食药局负责落实)

  (四)推进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信息公开。做好养老服务政策公开解读工作,加大居家养老、农村互助养老、医养结合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信息。(区老龄办负责落实)按月公开低保、特困人员的人数、资金支出情况;按季度公开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的人次数、资金支出情况;按学年公开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的人次数、资金支出情况。推进慈善事业发展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解读慈善事业有关政策。及时公开慈善信托备案事项信息,按年度公开慈善信托检查评估结果。(区民政局负责落实)

  (五)推进户籍、居住证管理服务信息公开。围绕户籍和居住证业务办理,及时公开受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工作时限、办理机构等信息。(区公安分局负责落实)

  (六)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多形式、多渠道做好各项就业创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和解读。积极搭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及时发布人力资源市场信息,进一步加大就业服务信息公开力度,做好各项就业服务的宣传工作。(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落实)

  (七)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指导教育、医疗卫生、环保、交通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通过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进行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区教委、区环保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分别负责落实)

  (八)推进生活性服务业信息公开。做好"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行动计划"的宣传解读工作,公开便民商业网点建设情况,开展洗染、家政、餐饮等行业服务规范标准的宣传和解读工作。(区商务委负责落实)

  (九)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首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创建进展情况、《北京市大兴区文化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内容、文化惠民工程开展情况、古建修缮进展、群众文化活动及培养一专多能的文化人才情况信息,认真做好公益惠民信息发布工作。(区文委负责落实)

  (十)推进区政府重要民生实事和折子工程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区政府重要民生实事和折子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和结果,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扩大群众对民生实事项目的参与度,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各相关部门分别负责落实)

  六、以政务公开助力政民良性互动

  (一)加强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落实北京市行政机关扩大公众参与、加强政民互动工作意见,制定我区工作方案。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细化公众参与事项的范围,完善民意汇集机制。发挥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积极运用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做好对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评估和监督工作。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通过运用新媒体等多种方式,拓宽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的渠道。(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各镇政府、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二)加强政策解读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认真做好区级政策文件的解读工作以及上级政策解读文件的转载工作。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善于运用媒体,实事求是、有的放矢开展政策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认真做好区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政府工作报告的深度解读。利用"市民对话一把手"等互动平台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工作。(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三)加强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回应机制,完善重大舆情联席会议制度。增强政务舆情回应工作的及时性和针对性,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传递政府权威声音。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要求。(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七、以政务公开助力政府自身建设

  (一)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两级清单管理。推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两级清单的动态更新,实现清单涉及信息"应公开、尽公开"。按照上级业务要求,及时调整公开大兴区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两级清单目录,并持续推动两级清单中内容事项的公开落实工作。(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分别负责落实)

  (二)稳步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开。认真落实市政府对决策公开的标准和要求规定,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对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决策、重大项目等,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及部门有关会议,增强决策透明度。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应积极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畅通公众了解政府工作的渠道。(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三)推进财政预决算和审计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财政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外,使用财政资金的区级预算单位要按规定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除区政府及各镇政府要做好本级财政收支总体情况公开外,各单位均应公开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和政府采购情况等。公开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2016年末政府债务余额预计执行数等。(区财政局牵头,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做好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单项审计结果公开,推进专项资金单项审计结果公开,做好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和整改情况公开。(区审计局负责落实)

  (四)推进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进一步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八、持续抓好政务公开组织保障工作

  (一)着力健全行政机关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要完成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调整,更好地协调处理政务公开重大问题,部署推进有关工作。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每年要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有关工作。要明确一位分管负责人具体抓,领导小组分工和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有关情况要对外公布。要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保证专职工作人员参加有关会议和相关业务培训。(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二)加强行政机关公文公开属性管理。按照上级业务要求,制定本区行政机关公文公开属性管理工作制度,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从源头上解决公文公开属性的认定问题,提升公文主动公开比率。建立健全公开属性定期审查机制,有序拓展公开范围。(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分别负责落实)

  (三)着力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要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严谨规范进行答复,明示救济渠道。针对本区依申请公开存在的问题,加强指导和督促整改。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强化政府网站的建设管理,实行政府网站内容日常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府网站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国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加强政府网站与主要新闻媒体、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提升网站的集群和扩散效应。加强政务微博微信和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建设,明确开办主体责任,根据受众特点和需求,个性化设置议题,突出新媒体特色,增强传播效果;加大利用新媒体发布政府权威信息的力度,提高便民服务信息推送比例,逐步实现新媒体平台政务信息发布常态化。不断加强政府公报的属地管理责任,定期对本区公共图书馆以及街道(镇)、居委会(村委会)图书阅览室接收政府公报并及时上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各镇街道、文化委负责落实)

  (五)着力抓好政务公开教育培训。组织开展系统业务培训、依申请专题培训。将政务公开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科级干部培训、干部任职培训等课程体系。支持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接受相关继续教育。(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力社保局牵头,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六)着力推进考核、评估和问责。各行政机关要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政务公开工作分值权重不低于4%。建立健全科学、合理、有效的量化评估指标体系,根据评估结果不断调整优化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着力解决工作实践中的突出难题。同时,要按照本要点明确的重点任务分工,细化措施,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并将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安排在本单位政府网站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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