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集中有限资金完成区政府及办公室各项重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加强对公用资金和专项资金的管理。根据财务制度规定,专款专用,精打细算,合理安排支出,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挪用、挤占。 二、根据资金预算和业务支出计划,在保证区政府和办公室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尽可能压缩不必要的支出,集中有限资金保障各项重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公务接待用餐,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标准执行,原则上安排在机关食堂。遇有重大活动和会议需在外部住宿或就餐时,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力争节省费用的支出。 四、因公外出参观考察,要尽量压缩差旅费的开支,与参观考察无关的游览名胜古迹的门票、照相和其他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五、办公设备和物资的购买,由各科室提出开支计划,经主管主任审定,主任批准后,原则上由行政科统一安排购买或执行政府采购。办公用品和设备耗材,由行政科购买,并建立领用登记制度,加强管理,杜绝浪费。 六、公务用车维修和加油须在财政局指定地点,未经主任许可,不准变更。修车前要严格执行审批手续。修理费、燃料费每月底经主管主任审核、主任批准后,统一结算。 七、行政科每月向主任报送经费支出报表,每季度进行一次财务分析,如发生超计划的支出,向主管领导提出建议,及时进行控制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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